• 当前位置:三晋都市融媒体 > 都市交通 > 都市交通

山西高速交警:开车抽烟不可取 烟头乱扔更可怕

更新时间:2023-01-04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

冬季天寒物燥,随手往车外乱丢烟头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很可能酿成火灾事故。近日,京昆高速,一男子驾车时将烟头扔向窗外,结果被风吹进了货厢,引燃自家货物,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

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七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肇事车是一辆轻型货车,停在第一车道,车厢上的棉被和箱子起火燃烧,冒着浓浓的黑烟。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安全警戒,指挥后方车辆安全通行,并协助消防官兵迅速控制了火势。

/

经了解,货车驾驶员康某,自己买了辆小型货车从事运输鲜梨的营生。当日,康某从古交出发拉着一车空箱准备到祁县装梨,途中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从车窗扔了出去,没想到烟头飘到了马槽里,将盖梨的棉被及纸箱引燃。康某看到车厢冒出浓烟后手足无措,直接将车停在第一车道准备救火,却发现车内没有灭火器,只能任由货物燃烧。由于风势较大,燃烧的纸箱在高速公路乱飞,给过往的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对康某影响安全驾驶、遇故障未及时靠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在想起那个场景还有点后怕,以后再也不敢往外扔烟头了!”康某对所做行为后悔不已。

在此,民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冬季天干风大,是火灾的高发期,一个小小的烟头就可以引发一场大火。驾车时千万不要抽烟,更不要乱扔烟头。此外,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救助,减少损失。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邮箱:sjdskx@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


返回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2555    投稿邮箱:sjdsblfl@163.com
本网站由三晋都市融媒体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5799号-1
公安备案号 14040202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