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交警:吊销驾驶证+罚款两千+拘留5日 二次酒驾代价太沉重!
更新时间:2022-12-29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
案例二:
近日,吕梁市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名二次酒驾违法驾驶人。
2022年12月3日13时40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杏花二中队民警在国道307线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J11Q**的汉腾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郝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对郝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郝某于2021年4月2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汾阳交警大队查处过一次,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郝某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领取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许,吕梁市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普通三轮摩托车正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对该三轮车进行了拦截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曹某不仅不能提供驾驶证,且面色微红,神色慌张,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随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吸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驾驶。针对当事人的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其传唤至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曹某曾在2022年9月2日就因酒驾被处罚过,中间仅隔3个月,就因“再犯”被查。
面对现场视频、公安网查询、民警查获经过等证据事实,曹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合并执行了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吕梁公安交警要提醒大家:
拿起酒杯 放下钥匙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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