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柳林一男子不知悔改!二次酒驾再被查
更新时间:2022-12-19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
2022年12月13日19时23分许,刘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路段时被柳林交警大队成家庄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8.1mg/100ml。
经查,刘某曾于2022年10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柳林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处罚过,此次是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刘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无牌、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吕梁交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不论何时何地
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均属于“二次酒驾”
蜀黍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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