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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长治交警查处酒驾不“降温”

更新时间:2022-12-09     来源: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持续推进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长治交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查处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01、路程再近也不行!

12月5日,上党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荫太线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4时55分左右,一辆小轿车缓慢驶近卡口,停在卡口前方不远处正欲停车。交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车窗一开,一股浓烈酒精味儿扑鼻而来,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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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李某某称:“我觉得饭店离自己家就几步远,应该没事儿,没想到刚到家准备停车被捉了个现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02、莫侥幸!酒驾必被捉

12月5日晚20时26分左右,上党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巡逻至光明路时,一辆轻型小货车驶来,民警将其拦截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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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王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03、警惕!人醒酒未散…

12月5日17时36分许,潞城交警大队店上中队民警在黄岗线0公里处设卡检查,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晋D****8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东身上酒味极重,有明显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遂将其带至队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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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东表示午餐时跟朋友喝了酒,喝的不多,过了好几个小时,想着体内酒精应该代谢完了,于是开车上了路,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东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04、悔!自以为是吃了亏

12月6日,壶关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大山南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6时03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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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王某某午饭时喝了二两白酒,下午自认为已经酒醒,遂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测出酒驾。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长治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酒驾查处“5+2”、“白加黑”、24小时不间断的力度,始终坚持零容忍,请广大驾驶人饮酒后自觉地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千万不要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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