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交警:转弯行驶不谨慎 撞上直行摩托车
更新时间:2022-12-05 来源:山西晋中交警
近日,杨某某驾驶晋KH**87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至晋中市寿阳县盂上线宗艾小区门口,左转时与对向由王某某驾驶的晋K9**28二轮摩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和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杨某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与直行摩托车相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因素,负全部责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邮箱:sjdskx@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