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交警:迎面而来两辆车相撞,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更新时间:2022-12-02 来源: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月25日,郝某斌驾驶(载董某某)车牌号为晋CH1***的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阳泉市阳铝街高架桥附近路段时,因超车驶入对向车道,与由东向西行驶冯某华驾驶(载郝某珍、冯某军)车牌号为晋C0A***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郝某斌、董某某、冯某华、郝某珍、冯某军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而坐在面包车副驾位置的董某某未系安全带,在撞击中身体前冲,头部撞上挡风玻璃,幸无生命危险。
经事故认定,当事人郝某斌越过路中黄实线逆向行驶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安全带=生命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无论司机还是乘客,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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