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三晋都市融媒体 > 都市交通 > 都市交通

忻州交警:方便≠随便 三轮载人危害大 安全出行勿乘它

更新时间:2022-11-22     来源:忻州交警

11月8日,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区砂石线。巡逻交警发现行驶的一辆三轮车违法载人,随即上前将其拦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田*宇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开展三轮车载人危害性普及教育。

/

10月27日,宁武县凤凰大街。交警夜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立刻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

经核查,驾驶人张某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张某身上有酒味,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四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邮箱:sjdskx@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

返回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2555    投稿邮箱:sjdsblfl@163.com
本网站由三晋都市融媒体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5799号-1
公安备案号 14040202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