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朔州交警二大队以”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开展秋季行动,全力守护群众出行交通安全。2022年10月18日21时,城镇中队在雁门街到建设路立交桥查车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例行询问过程中,驾驶人李某眼神躲闪,不敢正视民警眼神,执勤交警凭经验判定此人或此车可能存在问题,便对其进行仔细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一开始保持沉默,随即又答非所问,他的这一举动加深了民警之前的怀疑。
民警还在车内黑暗的角落里找到一小包白色粉末状东西,疑似毒品,随后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尿液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确系为毒驾。随后经公安系统查询,李某属于无证驾驶。对自己无证且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吸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200元,随后将驾驶人李某和乘车人李某二人移交朔城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以案说法
NO.1 无证驾驶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NO.2 毒驾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要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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