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沁县交警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活动
更新时间:2022-09-29 来源: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猛 供稿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因酒醉驾诱发的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长治市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短板弱项,精心部署、细化方案、科学用警,以午后、夜间及凌晨为重点时段,坚持每日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行动。
9月27日下午,沁县交警新店中队按照大队午后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在省道南沁线设卡开展酒驾醉驾午后检查。15时30分许,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行至查纠点,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嫌疑。“中午喝酒没?”交警问道。驾驶员龙某答道:“就喝了点啤酒,我觉得没事……”随后,民警让龙某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龙某想着中午只是喝了点药酒,又睡了一觉,觉得开车没问题了,没想到才出家门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龙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没有办理上户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龙某摩托车暂扣,并对他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15时35分,民警刚处理完这起摩托车酒驾违法行为,就又发现了一辆可疑的小轿车:这辆车牌号为晋DXX009的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停驶并熄火。执勤民警觉得有蹊跷,当即上前示意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对驾驶人安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58mg/100ml。据了解,安某中午和朋友在前方路边某饭店一起吃饭喝酒,吃完饭后独自驾车前往打工的企业上班,由于当时已是下午,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最终被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分12分的处罚。
16时40分,中队另一路巡逻民警在县道段宜线将一辆形迹可疑的摩托车拦截并要求司机熄火接受检查。“你喝酒了吗?”民警问摩托车驾驶员。“我喝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就怕喝酒出事,我在家睡醒以后才出来的。”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表示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酒醒才驾车上路,回答民警问题时脸上满是“自豪”。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警车附近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38mg/100ml,且车辆也未挂牌,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据刘某称,他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当天上午干了一上午农活,感觉有点累,中午吃饭时在家里喝了些酒解乏,自以为睡醒就不算酒驾,打算骑着摩托车继续去地里干活。“早知道这样,中午我就不喝酒了”,该男子懊悔地对民警说道。民警依法对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以及涉嫌酒驾的三项违法行为给予暂扣机动车,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抵制酒醉驾,守法文明出行,安全回家,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